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142-03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泉政人防〔2020〕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20-03-11 17:05

    各县(市、区)人防办,本办各科(处、中心、站): 

       现将《泉州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311 

        

        

                                         泉州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办已于2020225日印发《关于印发全市人防系统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310日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举全市人防系统之力,深入排查治理人防工程影响区域道路安全隐患,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系统谋划、超前准备,有效整合力量,加大工作力度,严格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从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防控,加大整治力度,彻底清除各类隐患和不确定因素,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人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按照运作高效、决策科学、指挥有力的要求,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成立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林琪伟 

      副组长:崔    蔡永生  谢文生  张铭芳 

        员:各县(市、区)人防办主任 

      陈秀聪  陈宗荣  林端严  何荣浅  李云鹏   

      洪完芳  杨颖龙  喻志刚  董文龙     

        蔡尚云      郑小彬 

      三、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内容 

      所有人防工程和人防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包括: 

      1.结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安全管理;  

      2.已竣工防空地下室使用安全管理; 

      3.权属归企业的老旧早期人防工程安全管理; 

      4.权属归政府的老旧早期人防工程安全管理; 

      5.权属归企业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安全管理; 

      6.权属归政府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安全管理; 

      7.工商注册地在我市5家人防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安全管理。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区域内各类人防工程和人防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掌握人防工程和生产企业现状,确保使用的人防工程无违规人员居住,无易燃易爆危险品、无生化污染物;重点要对老旧早期人防工程进行排查,确保无坍塌隐患;要确保在建的公用人防工程施工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泉州市人防办重点指导监督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开发区人防办做好辖区内防空地下室和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负责本级自建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分工:审批科负责0703工程和人防设备企业,991管理处负责991工程、乌石山发讯台、市直机关掩蔽部,人防设施维护管理站负责本级早期人防工程和其他已验收自建人防工程。) 

      (三)工作重点 

      1.登记各类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使用或管理单位)、地点、平时用途,明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建设单位(使用或管理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泉州市人防办审批科、991管理处、人防设施维护管理站) 

      2.对单位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居住人员、违规用于餐饮和休闲娱乐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生化污染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情况反馈至所属区、街道两级政府,并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泉州市人防办审批科、991管理处、人防设施维护管理站) 

      3.检查所属公用人防工程使用情况和施工情况,对违规居住人员、违规用于餐饮和休闲娱乐业的场所,责令限期改正并复查;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生化污染物的场所,立即清理;对工程存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施工质量安全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工程应关闭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老旧早期人防工程应确保无坍塌隐患,符合报废条件的坚决报废,并做好报废的后续安全工作;无法报废且已停止使用的早期工程,要做好封存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泉州市人防办审批科、991管理处、人防设施维护管理站)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325日前)。以健全组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风险排查为主线,突出抓好人防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的筹备,着力做好4项工作: 

      1.搭建完善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领导架构,研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落实责任。 

      2.明确本单位人防工程隐患排查工作要点,实行清单式备案管理。 

      3.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任务,宣传发动,层层传导压力。 

      4.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自查,搞清现状,找准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2020326日至526日)。以查漏补缺、集中整改、完善工作机制为主线,突出抓好自查、检查、督查和问题整改,着力做好3项工作: 

      1.要完成各类工程的排查和摸底工作,完成责任书的签定,提出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 

      2.对属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展开自查自纠,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3.组织开展全方位巡查,重点检查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可靠,准备工作是否有序进行,工作机制运行是否正常,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  

      第三阶段:复查验收阶段(527日至615日)。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带队,开展督查工作,对各县(市、区)人防办安全生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验收。重点检查4项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是否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3.现场检查抽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4.安全生产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此次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市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形势任务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各责任单位以及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个人)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防办已于201910月将中心市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及管理权责下放给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人防主管部门,目前正在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准备移交,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人防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开展辖区内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市人防办联系。 

      (二)全面治理,不留死角。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空档的要求,查找并整改人防工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健全抄告机制和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相关责任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专项工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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