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2-03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政人防〔2020〕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人防办,本办各科(处、中心、站):
3月10日市人防办印发了《泉州市人防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3月11日印发了《泉州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3月13日,省人防办专门召开了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防办视频会议精神,深化我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研究,现将《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戚尔峰 13599229939,28985320)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3月7日,我市鲤城区发生了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省、市两级分别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号)、《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0〕16号),3月13日,省人防办专门召开了人防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并下发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总部署,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省人防办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要求: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正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总结2017年金砖会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成功经验,从欣佳酒店倒塌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在全市人防系统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形式主义等问题, 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深查、细查、严查、一查到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的人防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加强人防工程隐患排查。要周密制定《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所属各类人防工程隐患排查与清理整治工作。
(1)要清楚掌握在用各类人防工程现状,以及建设者、使用者及物业管理单位情况,认真完成信息采集建档以及人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2)要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类人防工程开展清查,特别是地下空间开发为城市综合体使用的,有人员居住的,以及用于仓储、餐饮、休闲娱乐的人防工程,必须对工程建筑结构、风水电气、生态环境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逐一见底,对违规居住人员、违规用于餐饮和休闲娱乐以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和生化污染物的场所,必须立即关闭、责令整改、限期复查;对工程存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施工质量安全的,应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应立即关闭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
(3)要对人防系统所属开发利用的早期人防工程和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单建式人防工程等,开展工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质量排查,尤其是改造改装过房屋、工程主体及重要结构的,开发利用为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大、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场所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督办隐患整改,落实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场所,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存放危险品、污染品的坚决予以清理,对确实无法整改的较大隐患问题,予以封堵和关停,并落实监管措施,做到责任未落实不放过、措施未到位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
(4)要对所属在建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和结建式人防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长时间停工的,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全面检查,满足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
(5)要对防护(防化)设备生产企业,重点排查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现场施工生产作业场所、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2、加强系统内部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健全防控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控网络,严把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安全,确保单位系统内部不出事。
(1)要对基本指挥所,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岩壁渗漏、电路线路老化、通风排水不畅、消防设施不全和口部房安全等情况。“991”管理处要加大对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发讯台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安全管理,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盲区,使消防和监控系统的区域监管无缝对接。
(2)信保中心要加强机动指挥所安全管理,重点排查供电系统、车辆运行、设施设备和驾驶人员等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查看车辆停放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类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3)“991”管理处要对地面指挥所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查看消防设施、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走廊过道、消防通道等关键部位是否乱堆乱放,是否存在违规加装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地面指挥所办公的单位,要对各自使用的办公场所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并配合991管理处开展好安全大整治活动。
(4)市本级工程管理部门要大力开展本辖区内早期工程的梳理排查,建立巡查小组,逐一对照核查在册的早期工程,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消除隐患。
(5)市办综合科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
根据《泉州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泉政人防〔2020〕13号)和《泉州市人防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挂钩领导除对分管科室及单位进行督导外,还应带领本组人员对全市人防工程开展督导工作。
1、督导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通知为准。
2、督导方式:通过实地检查、查看台账和责任书的办法,对各县(市、区)人防办安全生产清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对有单建式人防工程和辖区内有防护(化)设备厂,做到必查必到。
3、督导分组
第一组:
挂钩领导:林琪伟
挂钩成员:陈秀聪、柯珉、林铮
挂钩单位: 安溪县、永春县
第二组:
挂钩领导:崔 健
挂钩成员:林端严、杨颖龙、董文龙
挂钩单位: 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开发区人防办
第三组:
挂钩领导:蔡永生
挂钩成员:郑伯亮、李云鹏、尤晓林
挂钩单位: 德化县、泉港区、石狮市人防办
第四组:
挂钩领导:谢文生
挂钩成员:何荣浅、喻志刚、戚尔峰
挂钩单位: 洛江区、台商投资区人防办、市办各下属单位
第五组:
挂钩领导:张铭芳
挂钩成员:陈宗荣、洪完芳、高科榕
挂钩单位: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人防办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于3月19日前汇总填报所属人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单建式人防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及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附件3),盖章后传真至市人防办。
2、各单位应于每个月6日、16日、19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
3、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做好督导各项工作。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
(市)所属人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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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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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用途 |
停车库□ 商业□ 仓储□ 餐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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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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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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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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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
自管□ 委托物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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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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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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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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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主体结构是否完好,无坍塌、人为改造、破坏 |
是□ 否□ |
是否存在大量渗漏积水 |
是□ 否□ |
工程口部管理门、设施是否完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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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违规人员居住 |
是□ 否□ |
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
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生化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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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是否被人违规违法占用 |
是□ 否□ |
工程是否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
是□ 否□ |
工程是否开发利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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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需填下列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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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
是□ 否□ |
是否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
是□ 否□ |
口部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塞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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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完好的消防灭火设备设施 |
是□ 否□ |
防火门是否完好,能正常启闭 |
是□ 否□ |
人防门是否安装完好,构件无锈蚀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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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线路状况是否良好 |
是□ 否□ |
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是□ 否□ |
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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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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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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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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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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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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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格各单位人防工程安全检查时使用;2、检查人根据检查情况在□打“√”;3、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人防部门报送表格。
附件2
(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工程 项目名称(面积)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项目所在地 (市区或××县、市) |
是否 复工 |
施工 进度 |
排查主要内容 |
存在隐患 |
隐患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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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监理企业是否具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2. 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盲目抢工期、恶劣天气强行阻止施工等行为。 3. 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行为。 4. 现场施工安全设施配置是否规范到位。 5.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是否落实安全施工规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到位。 7. 施工现场零时办公、居住、餐饮等场所建筑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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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结果 |
备注 |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
1.是否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 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是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担任。 3.各车间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兼职安全员、统计员。 4.是否设置车间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口合格 口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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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1、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悬挂在车间、岗位上,且岗位员工熟知。 4.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是否确定责任人或悬挂责任牌。 5.是否对重点设施设备及重点工艺环节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责任人。 |
口合格 口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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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
1.是否建立排查登记台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2.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多种功能混合的场所。 3.是否开展重要设备专项检查。 4.厂区内是否存在危险、违章、违规改造建筑。 5.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指示、警示标志。 |
口合格 口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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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1.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备用。 2.应急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处于待用状态。 3.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
口合格 口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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