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2-03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政人防〔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各科(中心):
现将《202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202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充分发挥人防系统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泉州”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泉州”的部署要求和《202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工作方案》(泉委政法〔2022〕72号)以及省人防办《2022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人民防空考核评价指标》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市级“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要围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责任书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泉州”的目标任务要求,以落实责任、守住底线、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等创新,提升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水平,使综治(平安建设)责任更加落实、措施更加务实、基础更加扎实,在深化“平安泉州”建设、维护全市大局稳定中作出贡献、体现实效。创建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注重平时平常,重在建设,重在实效,促进平安创建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整体有序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二、考评对象
机关各科室,泉州市“991”工程维护中心,泉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
三、考评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以百分制形式设置,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进行考评。(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考评方式和程序
(一)自查自评
参评单位应对照考评细则“共性指标”(实地考评)部分的考评内容,认真对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二)参评单位申报
各科(中心)于2023年1月9日前将自评情况、工作总结报市人防办综合科。
(三)上报市委政法委
2023年1月13日前,由市人防办向市委政法委提交申请报告一份。下属2个事业单位与机关本级共同承担省、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任务,参照去年做法,一并申请上报市委政法委。
(四)提交省对市考评得分情况
2023年1月13日前,对照省考评项目内容,向市委政法委报送省人防办对我市的考核评分及在全省的排名情况,由市委政法委复核。
(五)部门评分
2023年2月6日前,承担考评内容“共性指标”评分任务的单位,向市委政法委提交对各参评单位的评分结果及考评情况简要说明。
(六)组织实地核查
2023年3-4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对各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应提前整理好台账资料,做好核查准备。
六、不予参评和降档处理的情形
(一)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平安单位”:
1.发生突破“五个防止”工作底线的,即: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不良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
2.在履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严重影响我市整体工作成效的。
3.受到市级以上综治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尚处于整改期限内的。
4.承担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项目的责任单位,项目得分在全省排名末位的。
5.提供的平安创建考评有关情况和材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低一个考评等次(如已评为最低等次,则不予命名确认):
1.在本年度考评周期内受到市级以上综治通报、约谈,或挂牌督办已整改验收合格的。
2.承担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项目的单位,项目得分在全省排名后三位的。
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靠后的。
4.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及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重处分的。
5.发生影响较大案(事)件,但尚未达到突破“五个防止”工作底线的。
6.“平安单位”创建考评项目的评分责任单位未如实提供考评相关情况,影响“平安单位”考评结果的。
七、考评结果运用
获评“平安单位”的有关奖励,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年终考核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考评细则
附件
202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考评细则
单位:(盖章)
项目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自评标准 |
责任单位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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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实地考评(30分) |
组织领导机构(5分) |
1 |
健全组织机构(2分) |
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创建工作机构和具体责任人,1分。 |
检查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
综合科 991、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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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1分。 |
检查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
综合科 991、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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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确创建任务(1分) |
建立领导干部抓业务工作与平安建设 “一岗双责”制度,平安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有部署、有考核,1分。 |
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有工作部署,制定考评工作方案,对县市区和下属事业单位考核。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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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创建责任(2分) |
单位主要领导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落实平安创建保障措施,1分。 |
定期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落实相关经费等保障措施。 |
综合科 991、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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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实绩作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考核提拔、奖励惩处等挂钩,1分。 |
检查相关文件,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述职考核,落实相关奖惩措施。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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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实地考评(30分) |
预防化解矛盾机制(4分) |
6 |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分) |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责,深入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1分。 |
结合人防系统实际,深入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列出问题清单。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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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本单位(部门)职责和管理范围内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深入排查化解,确保就地解决,1分。 |
在矛盾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易发的矛盾纠纷,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深入排查化解。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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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分) |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建立本领域本行业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有效解决,1分。 |
推进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
各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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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育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实现行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实时衔接、有效联动,1分。 |
聘请律师担任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交流。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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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联动协作机制(7分) |
10 |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5分) |
结合单位(部门)职能,落实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并推动落实,1分。 |
指导各县市区进行警报试鸣暨人口疏散演练,开展专业队和市直机关疏散演练。 |
指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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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实效,在全省系统内有影响或得到推广,1分。 |
开展国家级、省级试点工作情况。 |
指通科 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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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本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实现信息资源互通联动,2分。 |
建立社区人防工作站,并开展相关工作。 |
指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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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关执纪、执法、司法等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综治负面清单信息,1分。 |
及时准确报送综治负面清单信息。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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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实地考评(30分) |
社会治理联动协作机制(7分) |
14 |
深化治安问题治理(2分) |
结合单位(部门)职能,认真开展治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有效解决本部门、本系统突出稳定问题,1分。 |
认真开展治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有效解决本部门、本系统突出稳定问题。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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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指导下级单位(部门)深化排查整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协作沟通,把矛盾和隐患消除在基层一线,1分。 |
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协作沟通,指导基层人防部门开展审批业务工作。 |
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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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机制(6分) |
16 |
深化系统平安创建(2分) |
牵头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系统平安创建,行业系统平安创建覆盖率90%以上,1分。 |
推进人防指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及行业创建等相关工作。 |
综合科 指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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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及时总结推广平安创建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在全国、全省系统得到推广,1分。 |
及时总结推广平安创建先进经验,印制工作成效汇编。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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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注重平安法治宣传(4分) |
运用单位系统组织网络优势,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平安建设宣传,1分。 |
开展具有人防特色的宣传“五进”工作。结合早期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
法规科 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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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宣传,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平安泉州”微信公众号,1分。 |
发动干部职工关注“平安泉州”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达100%。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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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积极参与“平安泉州”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每年报送2条以上平安建设图文信息,1分。 |
积极参与“平安泉州”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 |
法规科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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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1分。 |
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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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实地考评(30分) |
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机制(8分) |
22 |
内部安全创建(2分) |
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及周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场所技防设施全覆盖。加强单位保密管理,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
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
综合科 991、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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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员工教育管理(4分) |
开展经常性纪律和安全教育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2分。 |
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
综合科 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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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干部职工未发生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未参与邪教组织、“精神传销”等活动,2分。 |
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强化教育,全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
机关 991、平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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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规范文明执法(2分)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没有因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引发的矛盾问题,1分。 |
聘请专家,组织开展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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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执法中的违法、不文明行为,惩治执法腐败行为,1分。 |
及时办理涉及人防的信访件,处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
法规科 综合科 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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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评分(40分) |
1 |
单位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情形。 |
市纪委监委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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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 |
市委政法委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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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
市教育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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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责任。 |
市国家安全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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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市直单位评分(40分) |
5 |
落实反邪教工作责任,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到位,未发生涉邪教案(事)件。 |
市委政法委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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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单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市应急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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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反诈骗专项宣传工作。 |
市公安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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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
市委网信办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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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点涉法涉诉积案有效化解,未发生涉法涉诉人员进京非正常访事件。 |
市委政法委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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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未发生因自身工作原因引发或主体是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
市信访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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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单位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并实际运行没有遗漏,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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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 |
市消防支队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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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积极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二类)资源联网整合工作。 |
市公安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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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时完成《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泉委发〔2017〕9号)、《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清单》(泉政办明传〔2020〕30号)相关任务安排,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部门职责。 |
市司法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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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70分) |
市直单位评分(40分) |
15 |
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反恐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我市反恐工作。 |
市反恐办<市公安局>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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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法保障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和落实检察建议情况。 |
市检察院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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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政法维稳工作,认真完成平安建设和政法维稳各项任务要求,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主动对接省对市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制考评,及时跟进并反馈考评情况。认真做好市对县(市、区)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工作,按要求实行差异化评分。 |
市委政法委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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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30分) |
1 |
主要与2022年省对市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项目挂钩。 |
省人防办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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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1 |
本单位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发文推广的,每项加0.5分;受到省委政法委发文推广的,每项加1分;受到中央政法委发文推广的,每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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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单位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的,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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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单位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做法与典型经验被国家级、省级主流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的分别加0.5分、0.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同一内容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报道的,按最高一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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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主流新闻媒体范围的界定
国家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求是》杂志、《长安》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全国平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
省级主流媒体: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通讯》杂志;《学习强国》福建省平台,新华网、人民网地方频道、东南网,中国网海峡频道。
2.关于专题报道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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