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效综〔2020〕3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5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的新理念新思想作为基本遵循,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转变机关作风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拓展深化地震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引导和激励地震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认真履职,有为运作,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为促进泉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局绩效评估工作管理,以及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地震局2020年度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田平(局长)
副组长:叶 威(副局长)
成 员:林 岚(综合科科长)
林文锋(监测预报科科长)
林剑瑜(执法监察科科长)
刘蔚蔚(综合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泉州市地震局综合科,负责绩效管理组织协调,督促管理,以及制订方案、材料报送、实施评估等日常事务工作。
三、绩效考评内容
绩效评估采用考评总得分=绩效目标考评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综合得分。
其中:绩效目标考评:由职能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两大部分构成(目标考评表见附件)。
(一)职能工作目标考评:分值占目标考评总分的80分。“职能工作目标”部分,设定体现地震部门职能职责、反映部门工作绩效的一级指标20项,设定体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具体要求的二级指标45项,以量化指标为主。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①重点工作目标(47.5分):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及本部门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的目标,设定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3项。②常规工作目标(29.5分):根据本部门“三定”方案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设定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0项。③动态工作目标(3分):根据职责承办上级业务部门突发应急事务的项目,设定一级指标1项,二级指标2项。
(二)行政能力目标考评:分值占目标考评总分的20分,每一项内容分值各4分,包括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和管理创新等五方面内容。
四、绩效考评方式
2020年度绩效考评采用目标考评、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和察访核验的方法进行。
(一)目标考评:一是由各牵头组织单位结合察访核验、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形式,对我局是否落实评估任务分解,是否按照时序进度开展工作,是否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是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以及落实整改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坚持“分类考评、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本局内部绩效考评方案,对内设科室进行绩效考评。三是我局将对一年来的绩效工作情况依照审核批复的工作方案所列考评指标及权重进行定档评分,进行总结自评。四是迎接考评小组对我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由市效能办牵头,我局按有关要求报送公众评议调查样本,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具体负责实施。
(三)正向激励加分:对我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效能办统计。
(四)察访核验:围绕《2020年泉州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评分细则》的职责范围,由效能力牵头通过日常监管、在线监督、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进行对我局进行察访核验。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在调研基础上,结合地震部门工作实际,设置地震部门绩效管理目标,分解职能工作指标,细化指标权重,落实责任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制订2020年度泉州市地震局绩效评估方案及目标考评表,按报批步骤和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核。
(二)绩效跟踪
认真按照要求,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定期加强日常绩效监督自查,按时报送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报告。根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考评指标,使绩效管理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绩效考评
10月至12月,迎接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开展的绩效评估公众评议。2021年1月上旬,整理我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迎接市人社局牵头进行的年终集中考评。
(四)情况反馈
2021年3月,市效能办综合集中考评、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汇总绩效评估情况,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我局将根据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工作绩效。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
1、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本局在编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发给绩效奖金。
2、考评结果为良好等次:本局在编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发给绩效奖金。
3、考评结果为一般等次:本局在编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发给绩效奖金;
4、考评结果为差等次:不发绩效工资。
5、工作人员退休及工作调动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人员上半年、下半年退休的,按照其本人在单位相应考评等次分别发放50%、100%比例绩效奖;工作人员上半年、下半年从市直机关以外单位调入本单位且已办理工资关系迁移手续,按照其本人所在单位相应考评等次分别发放100%、50%比例绩效奖;机关工作人员从市直机关以外单位调入本单位但尚未办理工资关系迁移手续的,不发绩效工资。
6、综合运用考评成果。被评为“差”,将不得参加 “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等各类先进单位评选;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原已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但在绩效评估中被评为“差”等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度“文明单位”奖金发放,并不得参评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绩效评估纳入全局中去谋划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把绩效评估作为机关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导向。
(二)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地震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加快发展。
(三)积极探索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抓好协调、检查、督促,健全完善绩效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提高绩效水平。
附件:泉州市地震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
泉州市地震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