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403-25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震〔202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地震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2
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安监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安监局,市直(驻泉)各有关学校: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现代社会防灾减灾的重要设施,是衡量城市综合减灾整体水平的关键指标之一。近年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列为测评项目,进一步凸显其重要性。我市拥有全省体量最大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且绝大多数场所位于各类学校(共207处),做好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强化此项工作,切实推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7〕8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场所相关各方职责、加强统筹协作、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健全场所应急反应机制,持续强化场所所在校师生防灾避险教育,全面提高场所公共服务效能,确保灾时场所能发挥出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作用。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场所新建和升级改造
各级地震、应急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结合上级下达的场所新建和升级改造任务、省市两级“十四五”规划要求以及本辖区的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好各项工作。
1.新建场所。在本辖区内现有场所布局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若干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新建一批Ⅲ类及以上级别场所,进一步加密区域场所密度、提升人均避灾场所面积。场所择址,应在确保校园硬件条件符合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DB35/T 1488-2015,以下简称《省标》)的同时,综合考量周边的人口、经济、交通等相关因素及与附近其他场所的距离,充分评估择址的合理性,既要实现场所数量的稳步增长,也要避免因择址不合理造成的减灾辐射效应不佳、重叠建设浪费资源等问题。
2.升级改造场所。逐步将本辖区内早期建设的准Ⅲ类和Ⅳ类(普通类)场所的升级改造工作提上日程。对标现行Ⅲ类及以上类别的场所建设标准,分批逐步实施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场所应急设施、物资等方面的短板;同时,鼓励现有硬件条件较好的Ⅲ类场所进一步升级为Ⅱ类及以上的高类别场所。加快实现场所“能升尽升”的远期规划目标,不断提升辖区内场所的总体等级水平。
(二)做好场所日常管理维护
为确保应急时场所的各项设施、物资能顺利投入使用,同时适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范围及要求不断拓宽的趋势,各学校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业主单位职责,按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好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具体做到:场所平面分布图、应急标志牌保持规范、完整、清晰;应急供水(含机井抽水、水质过滤及储水、取水设备)、供电(含移动、固定式发电、取电设备及应急燃料保存)、照明(含移动、固定式照明设备)、厕所(含暗坑式厕所进水、排水、淋浴设备)及其它应急设施定期维护且有维护记录;应急物资储存仓库干净整洁且有物资登记表;应急棚宿、通道、出口等场地日常保持空旷通畅;场所启动预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完备且上墙;与场所设施、物资相关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位等。
各学校还应确保场所管理维护有专人(专班)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按要求履行好日常管理维护职责。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地震部门组织的场所管理人员培训等,不断提升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完善场所应急启动制度
建立科学完备的应急启动制度是灾时场所能迅速投入实战、各部门有效形成合力的前提保障。按《省标》及市政府办《通知》确定的工作职责,各学校应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制定本场所的应急启动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确保在接到场所启动指令后,能立即开放,各项应急设施、物资可顺利启用;同时,各级应急管理、地震、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发改、经信、公安、民政、商务、住建、交通、卫健、环保、城管、消防、气象、供电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场所启动后的灾民安置、安全保卫、物资调拨、医疗防疫、垃圾储运、供水供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保障准备工作;要适时组织由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场所启动演练,检验各项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环节、加强衔接磨合,使场所应急启动的相关制度更加合理和完善。
(四)组织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各相关学校在积极做好场所的软硬件建设和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组织防灾减灾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征文征画、知识竞赛、讲解比赛等活动,提升师生防灾减灾素养。同时加强实践操练,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避险逃生能力,并不断修订校园应急疏散预案(方案),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已接入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专用广播系统)的学校,还要将识别和应对不同等级预警信号的相关内容纳入应急疏散预案(方案)和实际演练,确保师生应急时能正确识别预警信号、 熟练掌握逃生方法。
三、措施保障
为切实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市场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有效发挥其应急减灾功能,各级地震、应急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措施保障。
(一)落实场所资金保障。根据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实际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申请建设、升级改造资金和日常管理维护、设备更新等经费,并推动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全市场所体量、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二)加强场所检查指导。要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到位,保障场所的各项设施应急时能正常启用,同时确保在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中不失分。市地震局已建立场所巡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到3-4个县(市、区)实地抽查。各地要尽快参照出台本地区的场所巡查制度。
(三)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地震部门加快全市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市场所的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微信公众号场所信息服务模块功能,实现全市场所规模、设施、物资等相关图文数据的同步更新,优化用户定位及疏散路径规划指引功能,有效满足公众对获取场所相关资讯的需要。
(四)增强社会宣传引导。在积极推进场所实体建设的同时,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场所及其功能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实际参与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附件:泉州市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汇总表
泉州市地震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