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144-0201-2019-00003
    • 备注/文号:泉退役军人局〔2019〕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8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11-04 16:53

     

     

     

     

     

     

     

    泉退役军人局201963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泉州市退役

    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三项制度”工作的全面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长:陈金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锦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文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徐福树  办公室主任

    肖远鹏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副科长

    林志强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科长

        双拥共建科科长

    蔡金助  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庄秀恩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科长)

    (二)工作职责

    1.对本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2.按照国办省办的要求,定期布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听取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3.对局机关各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一)组成人员

      任:肖远鹏

      员:陈家怡、郭雅清、康剑波。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具体活动方案、文件(图片)资料和总结报告;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各项活动;

    3.负责收集开展工作资料,并进行归档整理;

    4.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责任分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抓具体落实。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活动,具体活动材料应在活动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1028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1910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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