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4-02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泉退役军人局〔2020〕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5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部门转发福建省
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
“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区民生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加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
我市将此次推荐评选“最美退役军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泉州市最美退役军人信息库”,并适时组织宣讲团、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学校、企业等地广泛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各县(市、区)推荐2-3名侯选人、市直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名,务必于
(联系人:张泓,电话:28386630,电子邮箱:153700496@qq.com)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全省“最美
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闽退役军人厅〔2020〕2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加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选出一批先进退役军人典型人物,树立精神标杆,充分展示我省广大退役军人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积极作为、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崇尚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评选范围和推选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应为户籍在福建省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包括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复员军人等。
(二)推荐名额: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的要求,原则上不推荐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3名候选人,省(中)直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表彰名额:全省评选表彰“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绩业绩突出。传承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本色,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辛勤劳动,做出突出贡献;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热心公益事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模范作用突出;自主创业,守法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促进退役军人和带动社会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发挥积极作用;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有突出贡献;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
(三)群众基础扎实。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能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不褪色;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坚持克己奉公,扶危济困,竭力为民,群众认可,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四)一贯表现良好。所推荐的候选对象原则上应获得市(厅)级单位以上相关奖励、表彰等荣誉或相关事迹在市级以上媒体上作过宣传报道。
五、评选办法程序
采取属地择优推荐、省级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中)直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成“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定。评选推荐对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广泛发动。各级要层层发动,特别要动员企事业、基层一线的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征集线索材料,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民主择优、逐级申报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各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经单位党组(委)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评选表彰活动小组办公室上报。
(三)省级评审。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情况,综合投票结果、典型事迹先进性、影响力等因素,采取初步审核、网络评选、集中评审、公示、确定审批的环节和流程最终评选出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实施,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
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实事求是审核把关,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和其他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需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要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宁缺勿滥,确保推选出来的典型立得住、过得硬。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务必于
附件:1.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附件1
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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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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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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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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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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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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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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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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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参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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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退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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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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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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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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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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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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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获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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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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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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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同级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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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退役 军人事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同级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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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活动领导 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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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退役 军人事务 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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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
填表说明
1.“照片”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如为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3.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80.12。
4.“通讯地址”栏,精确到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所在村。
5.“所获荣誉”栏,填写格式,**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6.“简要事迹”栏,请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500字以内,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附后。
7.“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单位或街道等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8. 正文填写,中文采用四号仿宋,西方字体为time new Roman,行距可根据表格内容进行调整。
9.表格采取双面打印,填写不超过3页,填写时注意表格样式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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