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14:34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起2019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214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8386636,电子邮箱:qztyjrj@163.com)。

    一、总体情况

    1.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办要求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还积极联系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等多家知名媒体及时公开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我局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草拟公文并明确公开属性,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属于本单位制定的文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4.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扎实抓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际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面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举办全市首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专场招聘咨询会,278家企事业单位提供1万多个岗位,吸引2000多人入场求职,450多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现场签订就业协议150份。今年市县两级共举办25场专场招聘会,引入283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精准提供近3万个适合退役军人的岗位,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充分就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6077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为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转隶人员中没有熟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三是进一步加大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熟悉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信息发布操作等业务技能,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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