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9 1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编制,结合2025年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14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8386616,电子邮箱qztyjr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大局,聚焦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安置就业、权益维护、褒扬纪念等主责主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2025年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全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锚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目标,通过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严格监督保障等举措,持续拓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措施、财政资金使用等与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条。其中,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类4条,人事信息类2条、财务信息类20条、其他应公开的基本信息11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推文1931条,累计阅读量38.88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所有申请件均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闭环。经审慎审查核定,本年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针对上述申请,我局秉持便民高效、务实负责的工作理念,通过电话沟通、书面答复等多种形式,逐一向申请人详细说明情况、解答相关疑问,确保每一件申请诉求都得到妥善回应和有效处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聚焦信息审查、归档管理、动态更新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过严格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实等问题。二是规范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做好公开信息台账整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档案库,为信息查询和后续公开提供便利支撑;同步开展失效信息清理,定期排查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强化政策文件动态更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梳理排查,重点对退役军人安置、抚恤优待、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动态更新,及时补充最新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官网为核心公开平台,同步依托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矩阵。二是集中发布财政预决算、政策通知、招聘公告、意见征集等信息,方便群众快速查询。三是积极开展互动交流,通过双拥工作问卷调查、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意见征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研等活动,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建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提升政务公开互动性。四是积极拓展线下公开渠道。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在各级服务窗口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政策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资料,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能力提升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培训内容,邀请政务公开专家作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相关工作要求,仍存在诸多短板,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政策解读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文本表面,结合实际案例开展解读的情况较少,对于退役军人重点关心的政策适用条件、办理流程等关键细节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充分满足退役军人的信息需求。

    二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身份,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在信息筛选的精准性、政策解读的专业性等核心工作环节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针对上述短板,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工作实际,聚焦问题根源,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水平。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退役军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是优化解读质效,丰富呈现形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机制,积极运用图表、图解等可视化形式丰富解读载体,增强解读内容的针对性、通俗性和可读性,让政策信息更易被群众理解掌握。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在信息筛选、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另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个性化服务成效、政策解读实效等关键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改进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