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1-03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泉信〔2019〕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7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访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
为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4周年,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决定在全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9年6月10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宣传活动安排
(一)制作动漫宣传片、宣传画册、宣传展板,分发信访工作宣传材料。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置信访宣传专栏、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宣传标语。
(二)举办法治信访座谈会、知识竞赛、征文和文娱活动,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等。
(三)出动信访宣传车下乡宣传,在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在市文化宫和县(市、区)所在地刊出信访法规宣传专栏。
(四)落实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开展上街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品等方式开展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市信访局及市直有关部门参加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上街普法宣传活动。
(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市、区)领导可在有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接受采访。
(六)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积极搭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舆论的新平台。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无”县乡村创建活动等,宣传信访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和做法。宣传各地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和成效,讲好信访故事,传递主流声音,集聚改革正能量。
(二)宣传信访工作典型。宣传各级各部门拓宽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依规开展三级行政办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一批通过公开听证、专案评审,实现“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
(三)宣传信访法治。宣传介绍逐级上访、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上反映诉求、依法就地表达诉求。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形式,曝光因无理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牢固树立依法文明上访的正确导向。
(四)宣传平安建设。宣传建设“平安泉州”的目标、意义和要求,重点宣传服务保障“五个泉州”建设等工作情况。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督促指导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信访局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务实勤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注重两个结合。在宣传中要注重点面结合,信访法规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宣传相结合,把上访量大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送法进村入户,使信访法规、平安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载体建设。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引导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做好正面宣传,为信访工作充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提升。各县(市、区)信访局要及时指导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情况。宣传活动情况(详见附件)应于7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信访局综合科。
附件:2019年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2019年 月 日
活动内容 |
数量 |
亮点、特色工作介绍 |
制作、分发宣传材料 |
份 |
|
出动信访宣传车下乡宣传 |
次 |
|
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 |
份 |
|
设置宣传专栏 |
个 |
|
开展上街咨询宣传活动 |
次 |
|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开展宣传活动 |
条 |
请随附寄送本地区较有特色的宣传漫画、视频等宣传资料一式3份。
抄送:省信访局,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泉州市信访局综合科 2019年5月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