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501-03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信〔2023〕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1:11
      

     

     

     

     

     

     

    泉信202314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访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市直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条例》落实年活动要求,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入脑入心。根据国家、省信访局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定于今年5月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国家信访局“135”施工路线图,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以解难分忧·担当提效为主题的比拼活动,大兴调查研究,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23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一)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征订《条例》单行本,制作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宣传图片、宣传展板、微视频、宣传品等。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活动场所、交通要道、公共交通工具等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征文、文娱活动等。

    (二)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

    市、县两级信访局联合乡镇(街道)、职能部门于5月中、下旬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市信访局拟于5月中旬联合泉港区信访局、司法局举办《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答疑解惑。

    (三)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

    全市信访系统将《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读书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要学习内容,与学习、理解、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多形式组织《条例》教育培训,结合下基层督查调研广泛开展《条例》宣讲宣传,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积极参与主题征文活动

    积极参与省信访局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市信访系统征集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感人故事,择优选送省信访局。

    (五)媒体宣传

    依托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结合《条例》实施一周年进行综述报道,结合座谈交流会召开、专项检查等进行重点报道;策划各类宣传活动,在泉州信访微信公众号推出专题专栏,以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热潮。各地信访部门依托自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条例》,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积极向市信访局推荐报道线索和稿件,市信访局择优向省信访局和主流媒体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解难分忧·担当提效比拼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认真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确保扎实完成各项学习宣传任务。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地要结合地域、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及时总结提升。要及时指导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情况。宣传活动情况(详见附件)应530日前书面报送市信访局综合科。

     

    附件:《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5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20236  

    活动内容

    数量

    专题辅导

              

    人次

    《条例》进党校

    人次

    《条例》进课堂

    人次

    《条例》进乡村

       

    人次

    《条例》进社区

            

    人次

    《条例》进企业

    人次

    《条例》进单位

    人次

    组织书面测试

    人次

    组织知识竞

    人次

    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发布信息

    发放《条例》宣传材料

    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特色、亮点工作介绍(比如,拍摄短视频,制作宣传漫画,开设宣传专栏等)

    请随附寄送本地区较有特色的宣传漫画、视频等宣传资料1份。

     

     

     

     

     

     

     

     

     

     

     

     

     

     

     

     

     

     

     

     

     

     

    泉州市信访局综合科                     2023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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