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501-0100-2019-00002
    • 发布机构:泉州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3
    泉州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时间:2019-07-23 15:49

    泉州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的信访件和中央、省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调市直机关信访工作和检查县(市、区)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及时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具体承担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和中国泉州网站《市长信箱》等网上信访方式接收的有关群众诉求件的受理、审核、办理和批转交办等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驻京、驻榕信访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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