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1-01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泉委编办〔2020〕10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2
各县(市、区)委编办、信访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调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确定权责清单。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权责事项17项,均为其他权责事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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