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泉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0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泉州市信访局的信息公开由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泉州市信访局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相关政策法规与解读文件;

    3.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

    4.工作动态;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范围可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选择《泉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1.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编排体系

    登录“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选择本单位,依次排列有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相关信息在网站首页上的相关专栏列明。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泉州市信访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市行政中心3号楼

    咨询电话:059522282037

    传真号码:059522282860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61日至9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单位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选择本单位(网址:http://xxgk.quanzhou.gov.cn/qzxfj/ysqgk/),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信访局综合科”,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