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132-02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泉审综〔2019〕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17:31

     

     

     

    各县(市、区)审计局、台商投资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党总支,计算机审计中心:

      《泉州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中共泉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各项审计任务按时优质高效完成。

     

     

                        泉州市审计局

                         2019年85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为统筹审计力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有效推进2019年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民生补短板,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全力服务新时代“五个泉州”建设。

        二、编制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要求,聚焦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资金,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责,为我市打好“五个转型组合拳”、建好“六个城市展示面”、造好“三个活力大环境”、落实“七项行动”目标任务、开创“五个泉州”建设新局面保驾护航。

    (二)强化领导,分工负责。服从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对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开展审计监督。

    (三)拓宽领域,全面覆盖。履行宏观管理职责,服务宏观管理和宏观决策,按照轮审的方法,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

    (四)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聚焦审计重点,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加大大数据审计力度,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范围,创新审计项目管理方式,实行“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适当留有余地,确保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全国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的政策举措得到创造性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化解防范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精准扶贫、通过项目带动增强发展后劲等六方面内容开展跟踪审计调查,促进政令畅通,推动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民生补短板和赶超任务等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全年共安排7个政策专题和4个行业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实行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详见《泉州市2019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泉审财〔2019〕25号)。

    1.七个政策专题审计

    (1)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跟踪审计。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工作方案采取“同级审同级”方式、按月定期开展。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每月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并报省厅。

    (2)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实施方案同步开展,2019年度各项审计都要关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详见《2019年度全市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施意见》(泉审财〔2019〕24号)。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每季度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并报省厅。

    (3)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由市局企业审计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共同实施,市局企业审计科每季度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并报财政金融审计科,详见《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通知》(泉审企〔2019〕42号)。市局各科室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涉领导干部任期内债权债务审计情况,应按有关要求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科汇总。

    (4)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由市局行政事业科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项目实施。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于第二季度将审计情况提交财政金融审计科汇总。

    (5)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跟踪审计。由市局行政事业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共同实施,详见《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行〔2019〕44号)。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于9月30日前将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审计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12月10日前汇总全市审计情况报送省厅。

    (6)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由市局计算机审计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牵头处室具体要求共同实施,市局单独立项实施,县级审计方式自定。市局计算机审计科于第四季度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汇总全市审计情况报财政金融审计科汇总。

    (7)为民办实事项目(教育类)专题审计。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工作方案要求共同实施,市局结合市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于第三季度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并报财政金融审计科。

    2.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分季度分行业组织开展跟踪审计

    (1)第一季度对“五个一批”和赶超项目(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市局投资科结合市住建局项目实施市属“五个一批”重点项目、企业科结合市交通局项目实施市属服务业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投资科牵头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并形成专题审计报告报送市政府。

    (2)第二季度对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市局投资科结合市住建局项目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情况跟踪审计,并牵头汇总全市审计情况。

    (3)第三季度对先进制造业类和教育舒心工程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结合市教育局项目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教育舒心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并就民生补短板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市局财金科牵头汇总全市审计结果。

    (4)第四季度对生态环保类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市局行政事业科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审计实施,对生态重点项目石狮水头排涝枢纽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单独立项实施并提交审计报告。市局财金科牵头汇总全市审计结果。

    各县(市、区)审计局按市局工作方案开展联动专题审计,每季开展一至二个专题审计、安排一个行业或类型的重点建设项目(含“五个一批”和赶超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3.时间安排

    市局各科室、各县级审计机关应于每个季度末20日前(除债务审计及减税降费审计按月报外)向市局相应牵头科室及财金科报送审计结果,市局各牵头科室应于每个季度末25日前向市局财金科报送全市汇总审计报告或审计情况。

    (二)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围绕《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8〕1号)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及省、市“十三五”期间精准扶贫审计规划任务分解清单,聚焦“精准、安全、绩效”,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到实处,推动精准脱贫长效机制的建立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方式,实行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一季度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由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审计安溪县;第二季度市县审计机关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第三季度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对永春县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第四季度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结合县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审计开展,审计结果报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汇总。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根据省厅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审计实施意见,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审计并汇总全市审计结果上报省厅。市局相关科室应于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将审计情况报送行政事业科,各县(市、区)审计局应于11月25日前报送审计综合报告。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通过对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促进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重点关注棚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棚改范围和标准政策落实情况、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政策落实情况。

    市本级(含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省厅建设处负责审计,其他县(市、区)由市局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交叉审”方式实施审计,由市局下达审计通知书和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书。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6日前发出审计通知书,2019年1月2日全部进点实施审计,3月20日前向省厅报送汇总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等资料。

    (四)援疆项目和资金审计

    以促进中央和省市支持新疆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开透明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市支持新疆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援疆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情况。

    泉州对口支援新疆项目和资金审计由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省厅。

    (五)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

    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卫生医疗改革促进项目由省厅外经处负责组织,抽调市局及晋江、德化审计局人员共同实施,9月30日前出具报告。

    四、省市县联动审计及其他审计项目

    (一)全市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省厅审计工作方案,以省、市、县审计机关三级联动,同步开展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合市本级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开展审计。树立数据先行意识,依托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加强审前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分析结果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数据分析过程及结果应用情况。

    1.审计对象及分工

    结合专项资金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审计8个市直部门单位,其中,市局财政金融科负责审计市财政局;企业科负责审计市工信局、交通局;行政事业科负责审计市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审计市住建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           

    2.审计重点内容

        一是依托财政数据分析,结合省级集中分析并下发数据进行分析和筛查,三级审计机关共同核查。强化财政数据分析方法的运用,实现对市本级财政及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等事项的审计全覆盖,掌握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反映部门预算执行的效率效果。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计算机审计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同级审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负责相关数据采集、整理、筛查和分析。

    二是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支持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市本级对市工信局涵盖“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和“数字经济专项”、市交通局“港航发展专项资金”,开展三级联动专项资金审计。市局企业科牵头负责分别汇总市本级及县、区(市)的专题报告,于5月20日前分别单独报送省厅牵头处室、抄送厅财政处、综合处并专报市政府。

    三是为了解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结合市科技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开展我市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情况审计调查,5月底前向市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四是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汇总全市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三级联审有关内容情况,于5月20日前形成全市综合报告及报表报送省厅财政处。

    五是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按照省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及资金审计实施意见要求,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审计作为各项目审计的必审内容,相关审计情况由市局行政事业科负责汇总。

    六是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跟踪检查结果及审计问题后续整改清单,市局相关科室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送市局综合科、法制科,由综合科负责汇总并入“同级审”工作报告反映。

    七是关于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审计情况、信息系统(数据)调研和采集,市局各审计组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专项材料和报表报送市局计算机科汇总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八是关于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审计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应专题反映,市局各审计组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市局行政事业科汇总(含报表)。

    九是“五个一批”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和市房屋公维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由市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牵头,分别形成专题审计报告,其中“五个一批”重点项目情况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和市房屋公维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于7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

    十是民生补短板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情况分别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结合项目审计分别汇总,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结合重大政策审计中其他民生补短板审计内容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

    十一是列入一季度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政策专题和相关重点项目应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同步开展,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情况和清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转型升级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绩效等情况。

    3.时间要求

    各审计组于2019年2月18日前和省厅同步进点审计,4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5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和报表,5月31日前完成“两个报告”。其他事项详见《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审综〔2019〕26号)。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促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1.根据省厅授权,开展东山县党政主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实施,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于6-8月份实施,9月30日前出具报告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厅。

    2.根据省厅要求及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实施,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于8-10月份实施,10月31日前出具报告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厅。

    3.各县(市、区)审计局经本级审计委员会批准,分别对本级1个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省厅方案实施,10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市局行政事业科,10月31日前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汇总上报省厅。

    4.各县(市、区)审计局分别对1个乡镇(街道)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省厅方案实施,10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市局行政事业科,10月31日前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汇总上报省厅。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省厅授权开展东山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同步实施。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的政策举措,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以及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于6-8月份实施,9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省厅。

    2.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的政策举措,以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开展5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泉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梁炳辉、泉州市教育局原局长廖伏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钟文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李德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上述4个单位由相关科室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于2-6月份实施,6月30日前出具报告、审计意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局长赖开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实施。8-10月份组织实施,10月31日前出具报告、审计意见。

    3.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促进企业领导人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的政策举措,以及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决策、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开展泉州银行董事长傅子能、行长林阳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于6-9月份实施,9月30日前出具报告、审计意见。

    4.县级公安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的政策举措,以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通过审计,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广泛开展县级公安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奠定基础。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开展南安市公安局局长庄文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于9-11月份实施,11月30日前出具报告、审计意见。

    5.小城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小城镇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的政策举措,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以及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授权5个县(市、区)审计局对5个小城镇10位党政主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南安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晋江市龙湖镇、惠安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南安市水头镇、晋江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永春县桃城镇、德化县审计局负责实施石狮市蚶江镇、永春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德化县龙浔镇。市局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实施过程指导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结果。相关县(市、区)审计局应在9月30日前将审计报告、结果报告(代拟稿)报送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并在出具报告10日内将“1+X专项审计”及“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及资金” 审计情况、报表报市局经济责任科汇总。

    (四)政府投资审计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履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进度、项目管理、投资效益等情况,揭示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损失浪费和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公共投资及时发挥效益,助力2019年项目攻坚年活动。

    1.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泉州市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改造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由市局投资科负责实施,审计时间为5-6月,6月30日前出具报告。

    2.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由市局投资科负责实施,审计时间为8-9月,9月30日前出具报告。

    3.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泉州市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由市局投资科负责实施,审计时间为10-11月,11月30日前出具报告。

    (五)企业审计

    以维护经济安全,防范风险隐患,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为目标,关注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和经营方面、债务方面和企业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情况,关注市属国有企业在化解这些重大风险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审计建议,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

    1.开展市属企业高风险业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局企业科负责实施,审计时间为6-9月,9月30日前出具报告。

    2.开展境外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由市局企业科负责实施,审计时间为10-11月,11月30日前出具报告。

    (六)其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1.关注“十三五”规划落实,以及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情况,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时间9-11月,11月30日出具报告。

    2.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泉州市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局投资科负责,审计时间为6-7月,7月31日前出具报告。

    3.落实十届省委巡视有关共性问题整改要求,市县两级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详见《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对项目指挥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审投〔2018〕116号),市本级由市局投资科负责于是6-7月实施,7月31日前出具报告。

    4.以大数据推进全覆盖,开展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由市局计算机审计科负责,审计时间为6-8月,8月31日前出具报告。

    5.开展市政府驻外办事处(驻京办)2017-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由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11月30日前出具报告。

    6.市县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审计项目所涉单位,都应当把“三公”经费、会议经费、培训经费、津贴补贴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使用情况列为必审内容,有下属单位的,应同时抽审2个近年来没有审计的二三级单位,详见《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审行〔2019〕45号)。

    7.根据省厅临时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适时安排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实施其他全省、全市性审计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计划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审计项目计划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严格审计组人员调配,严格审计现场工作日管理,做好机构改革科室调整后项目责任的交接,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审计人员现场工作管理,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要及时撤离被审计单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

    (三)注重统筹协调。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加大各类审计项目的融合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融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融合、政策跟踪审计与各类审计相融合,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强审计成果共享,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同时,市县审计机关要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以及市局各科室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审计情况报送市局计算机审计科,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将年度开展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审计情况报送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汇总。

    (四)强化大数据应用。要牢固树立“审计未动,数据先行”理念,全面落实审计项目实施前大数据分析先行的要求,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各审计项目都要注重摸清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信息系统状况,发挥审计数据分析团队作用,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数据、管理数据、财务数据等电子数据的采集,加强数据整理、分析、运用,发挥大数据对精准审计和宏观分析的支撑作用。充分应用审计信息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

    (五)依法文明从审。各审计组要严格遵守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全面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定责,注重保护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充分调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严谨细致、以理服人,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水平、专业操守,维护审计机关良好的形象。

     

        附件:1.泉州市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表

           2.2019年泉州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表

     

     

     

     


    附件1

    泉州市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表

     

    项目数

      目 名 称

    财金科

    3

    1.市本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2.泉州银行董事长傅子能、行长林阳发经济责任审计(6-9月);3.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9-11月);

    投资科

    16

    1-8.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8个县(市、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1-3月);9.市住建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10.市住建局局长钟文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6月);11.泉州市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改造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5-6月);12.泉州市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6-7月);13.泉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6-7月);14.泉州市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10-11月);15.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8-9月);16援疆项目和资金审计(10月份);

    行事科

    8

    1.市科技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2.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李德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6月);4.永春县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资金专项审计(第3季度);5.市国土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8-10月);6.市国土局原局长赖开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10月);7.生态重点项目石狮水头排涝枢纽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跟踪审计(8-10月);8.市政府驻外办事处(驻京办)2017-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11月); 

    经责科

    7

    1.市教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2.泉州开发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3.市教育局原局长廖伏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6月);4.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梁炳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6月);5.东山县党政主官经济责任审计(6-8月);6.东山县党政主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6-8月);7.南安市公安局局长庄文斌经济责任审计(9-11月);

    企业科

    4

    1.市工信局支持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审计(2-5月);2.市交通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5月);3.市属企业高风险业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6-9月);4.境外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10月);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卫生医疗改革促进项目审计(8-9月);

    计算机科

    2

    1.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6-8月);2.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第4季度);

     

    40

    其中:署定项目11个,省定项目6个,党政交办项目7个,自定项目16个。


    附件2

    2019年泉州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全省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企业技改、数字经济、港航发展专项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

    政策专题

    重点项目

    项目级别

    署定

    署定

    署定

    省定

    省定

    省定

    省定

    省定

    省定

    省定

    完成时间

    按季度实施

    3月底

    1130

    420

    420

    1031

    每月15

    每月20

    1220

    110

    财金科

    5

    2

     

     

     

    1

     

     

    1

    1

     

     

    投资科

    3

     

    2

    1

     

     

     

     

     

     

     

     

    行事科

    6

    2

    1

     

    1

     

     

    1

     

     

     

    1

    经责科

    3

    1

    1

     

     

     

     

    1

     

     

     

     

    企业科

    3

    1

    1

     

     

     

    1

     

     

     

     

     

    计算机科

    2

    1

     

     

     

     

     

     

     

     

    1

     

    市局小计

    22

    7

    5

    1

    1

    1

    1

    2

    1

    1

    1

    1

    鲤城局

    11

     

    2

     

    1

    1

    1

    2

    1

    1

    1

    1

    丰泽局

    11

     

    2

     

    1

    1

    1

    2

    1

    1

    1

    1

    洛江局

    11

     

    2

     

    1

    1

    1

    2

    1

    1

    1

    1

    泉港局

    11

     

    1

    1

    1

    1

    1

    2

    1

    1

    1

    1

    晋江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石狮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南安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惠安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安溪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永春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德化局

    12

     

    2

    1

    1

    1

    1

    2

    1

    1

    1

    1

    全市合计

    150

    7

    26

    9

    12

    12

    12

    24

    12

    12

    12

    12


     

    泉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9年8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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