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2-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审办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一、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调整变化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骆振军同志认真部署、督导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泉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细则》,明确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具体负责数据更新、信息上传、资料报送等相关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府办按时保质保量地报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材料。
(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数量10份。
1.坚持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在网站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将《2023年泉州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2023年泉州市审计局(本级)部门决算》《2023年泉州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中心部门决算》《2024年泉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及时予以网上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2.坚持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积极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化,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今年来公开了《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
3.坚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根据局新“三定”方案,我局已完成局行政权责清单重新梳理调整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格式及权责事项要素等进行规范,确保同一权责事项在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上基本保持一致,并已进行合法性审核。梳理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43项(含其他涉密权责事项9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0项和其他权责事项9项(注:涉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开。
(二)2024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条,已全部及时回复办理。
具体情况1:本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梁宇哲同学(同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函申请),申请内容为:关于泉州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经审查,本局机关及时给予答复(您现可到泉州市人民政府网两个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栏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查询、下载《泉州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备注:该报告于2024年1月29日就公开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这个子栏目中,所以,您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子栏目中未搜索到该报告。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载,现又在泉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子栏目中公开《泉州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此回复,如有其他疑义请来电说明(0595——28381800)。
具体情况2: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4日收到叶秋龙先生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申请),申请内容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锦美街168号新天城市广场湖郡苑小区物业的审计结果明细。经审查,本局机关及时给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政府信息公开调整范围。对此,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要求物业服务公司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对此回复,如有其他疑义请来电说明(0595——28381800)。
(三)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审计专栏、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包括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泉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会议资料、《审计简报》、泉州市档案馆及图书馆等。每周更新审计政务信息动态1-2次。同时借助新媒体主动公开审计工作动态,坚持做好“泉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推送发布工作,及时报道审计信息,开设党建文明、新闻资讯、基层动态、审计知识、审计宣讲等五个模块,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强化审计的公信力,2024年“泉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4期666篇(其中党建文明62篇,基层动态192篇,审计宣讲62篇,审计知识54篇,新闻资讯225篇,主题教育71篇)。编发审计简报13期,有力宣传审计正能量、展示审计好形象。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度,我局按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分解的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情况,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分析研究,对照指出问题,明确分工负责,逐一抓好整改,全年未受到工作考核通报及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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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 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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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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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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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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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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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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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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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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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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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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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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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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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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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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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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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 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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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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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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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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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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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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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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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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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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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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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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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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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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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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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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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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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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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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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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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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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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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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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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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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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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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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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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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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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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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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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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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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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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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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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根据市府办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对照相关标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几个方面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规范性文件发布内容不够完整,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主动公开渠道设置不够规范,存有信息内容表述不够规范现象;三是公开渠道覆盖不够全面,审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二)具体改进措施
2024年,根据市政府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全面对照检查、逐一整改完善、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持续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开水平,不断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负责,强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体系,有力有效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抓实监督,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群众参与监督相结全方式,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持续规范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形式要更加完善。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公开形式。公开时间要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情况,及时上传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公开重点要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坚持做好审计专栏维护工作。持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上的“审计专栏”维护工作,确保渠道畅通、公开及时,2024年全年公开信息10篇。
二是坚持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作用。坚持把打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动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加强政务信息的收集、采编、发布工作的把关和审核,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坚持严格信息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泉州市审计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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