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145-0201-2021-00016
    • 备注/文号:泉数字〔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6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泉州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18: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2021年数字泉州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数字泉州工作要点

     

    2021年数字泉州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标准编制出台“十四五”数字泉州专项规划,不断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水平,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努力打造数字应用标杆城市,全力推动“十四五”数字泉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一)整合优化政务网络和加强集约化建设。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将现有政务网络(含政务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内网)整合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优化政务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群的集约化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信息应用、自主创新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系统、政务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密码管理局、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二)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水平。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旗舰店,进一步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全市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体系,扩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站点,优化“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按照“数领泉州,至心服务”的建设理念,打造泉政务、泉民生、泉医疗、泉信用、泉证照、泉旅游、泉区县等版块,将流量、数据留在泉州,建设全市统一、便捷、高效的“市民中心”,构建“网上批、掌上办”的便民惠企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市直有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国家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机制,实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与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联通。持续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实现新增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规划建设电子证照生成库,探索实现更多电子证照应用落地。力争完成电子证照目录登记超过10000种,生成电子证照超1800万份。(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市直有关单位)

    (四)推广“互联网+监管”应用。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应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化、数据化、协同化、立体化水平,发挥信息化支撑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审改办、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

    (五)持续推进“智慧政法”建设。推进“E通政法”二期、福建公安大数据中心泉州分中心平台、反诈骗智慧工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业务一体化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政法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和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建设全市一体化办公平台。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好市直各单位原有办公系统的数据迁移及数据对接工作,加快一体化办公平台在全市范围的推广与应用培训。整合推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档案局,市直有关单位)

    (七)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平台、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市邮政快递业监管服务平台、市口岸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行业综合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八)不断提升数字科创能力。推动中科院海西装备所等我市优势科研单位不断加强数字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加快海丝时间中心大科学装置建设,充分发挥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等一批本地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推动校企合作,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九)建设一批公共数字服务平台。依托SAP海丝工业互联网(泉州)创新中心、华为(晋江)工业互联网云孵化中心、石狮纺织服装产业链协同平台、泉州移动9One平台等项目,构建面向传统企业的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率先在晋江、南安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字办、通管办,晋江市人民政府、石狮市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泉州移动公司)

    (十)培育引进数字龙头企业。围绕新基建新经济基地园区平台,构建市县联动、分级培育机制,强化对数字经济企业要素保障和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孵化一批新兴领域优势企业。充分发挥《鼓励在泉设立大区公司专项扶持措施》政策效应,重点吸引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和创新中心。编制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培育形成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局、工信局)

    (十一)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出台我市平台经济“五十百千”行动方案,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商物流平台、文创文旅平台、新兴细分互联网平台、基础资源平台5个重点领域,聚焦纺织服装、鞋业、建材家居、机械装备、食品饮料、工艺制品、纸业印刷、商贸、物流、文旅等10个主要行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组织保障等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围绕引进一批重点平台、培育一批优质平台、壮大一批规模平台、加强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持续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按照“龙头+基地+产业链”的运作模式,引导重点园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重点支持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打造闽西南大数据产业创新示范区、区块链产业发展示范区,争取新型显示产业园、泉州芯谷、泉州软件园、古城数字文创动漫基地等新基建新经济基地有5个以上入选省级数字经济重点示范园区,加快形成数字产业资源集聚效应,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场”、新业态新模式的“孵化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三)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发展农业物联网应用和农业电商,建成1个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5个市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鼓励农产品冷链基础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三级物流建设,鼓励邮政、快递网点与供销合作社、交通运输、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多站合一、服务通网,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完善市级10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扶持10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项目,促进“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名特优新”等农产品上网销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

    (十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新增1000家企业上云。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在石材、纺织、机械等行业新增8个应用场景,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字办、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五)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顺应居民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变化,积极发展“无人经济”、“直播带货”、线上文旅、在线教育、线上展览等消费新业态,探索建设一批网络直播视听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六)开展前沿技术创新应用示范。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发挥泉州5G产业发展联盟等支撑作用,充分利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抓紧形成一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和示范应用案例。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征集,建立数字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责任单位:市数字办、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项目招商对接落地。持续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对接项目落地,依托已在泉州投资的中科系、长城会、华为系等行业龙头或产业联盟开展产业招商、生态招商和以商招商,通过场景招商、数据招商等创新手段,推动项目对接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招商办)、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十八)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八闽健康码”,实现全市重点场所“一码通行”。建立“泉州市核酸检测平台居民登记”小程序,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处置应对工作。充分用好“新冠疫苗接种登记服务”信息化平台,助力新冠疫苗有序预约、登记、接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公司)

    (十九)实施“互联网+社会服务”行动。推动教育、培训、出行、旅游、体育等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教育、人力资源培训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国家、省、市、县平台与校本平台等各类资源平台的融合贯通、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健全完善“泉城通”平台,为市民出行提供包含城市公交、网约车、智慧停车、交通领域技能培训等在内的一站式智慧出行整体服务,同步开展ETC+车生活泉州城市试点工作。完善智慧旅游云平台,实施清源山智慧景区提升工程。探索建设“数字体育”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文旅局、体育局,泉州文旅集团,泉州交发集团)

    (二十)加快“互联网+医疗”建设。积极推进“福建码”应用在我市落地,实现一部手机全市就医;逐步实现同区域、同级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与共享。建设区域医疗保障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二十一)实施文化数字化行动。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智慧广电等工程。加强博物馆数字化建设,推广文物数字化展示。加快动漫游戏业发展,打造更多精品数字文创IP。创新文化直播场景应用,开展文化产品带货活动,拓展线上交易渠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二)全面建设数字乡村。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引导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等发展创意农业、众筹农业、分享农业,发展直播带货等电商新模式。巩固提升全市1665个益农信息社和9个县级运营中心运营质量,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建设一批数字乡村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数字办)

    四、持续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三)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推进高速光纤网络全域覆盖,到2021年底新建5G基站8000个,打造智能双千兆宽带示范城市。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改造,进一步强化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数据中心核心承载能力。加快泉州先进计算中心、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城市节点、边缘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数字办、住建局、城市管理局、通管办,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铁塔公司

    (二十四)加速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进一步增强城市NB-IoT接入支撑能力,加强全域感知设施的建设及应用,推广应用多功能智慧门牌、智慧杆,发展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井盖等。鼓励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建设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数字办)

    (二十五)加快建设智慧海洋。开展智慧海运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智能港口、智慧航线服务。加大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升级改造力度,推广“插卡式AIS”应用。启动实施监测志愿船观测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海洋渔业安全应急通信网,优化布局现有岸台基站并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二十六)深化“数字丝路”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对接好省上数字“第一家园”对台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海上丝绸之路时间中心、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福建站等项目建设。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通关签证、物流等领域协同创新和智能应用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侨联、科技局、商务局、数字办,安溪县人民政府)

    五、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二十七)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治理。修订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启动编制事业单位和公用企业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制定公共数据治理规则。构建包括机构与制度、标准与流程、平台与系统等方面的政务大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数据资源常态化治理。按照“先易后难、应登尽登、应汇尽汇、完整准确”的原则,全量汇聚全市政务数据,力争汇聚政务数据超过35亿条。加大社会数据(学校、医院、用水、用电、用气、公共交通、气象、停车)等社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数据的汇聚力度,确保数据实时全量汇聚和数据质量。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实时、全量汇聚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拓展数据便民利企服务,建成一批场景化大数据应用,开发更多的业务系统查询接口,为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典型应用场景提供实时数据共享服务。制定市级各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清单,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按照目前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清单(26个大类、138个小类),持续梳理我市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明确开放内容及脱敏规则,力争向社会公众开放公共数据资源表20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等市直有关单位)

    (二十九)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二期)建设,在六大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率先建设经济治理、普惠金融、社会保障等三大主题数据库。重点围绕政务服务和民生需求等领域,开展10个以上大数据场景化应用。探索创新政务大数据开发运营模式,依托市级大数据运营公司进行数据一级开发和运营。做大做强市国有大数据运营服务公司探索构建市级三平台一中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大数据公司)

    六、强化实施保障

    (三十)建立高质量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在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数字办统筹协调作用,从数字泉州重大规划衔接、重大项目论证、重大协议(合约)审查、公共数据资源管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纵向衔接、横向协同、共建共享机制,健全评估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十一)高站位编制出台“十四五”专项规划及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结合“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十四五”数字泉州专项规划,按时保质印发实施。完成《泉州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市、区)逐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三十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泉州市本级政府政务信息系统管理规定》、《泉州市教育机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泉州市视频资源类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标准》、《泉州市GIS地图资源类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标准》等一系列数字标准化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出台《泉州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运营方案》、《泉州市政务数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管理,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大数据公司)

    (三十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不断提升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平台的专业化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政务网络及政务云平台安全可靠运行。执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订印发《泉州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平台账号管理体系、统一接口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数字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十四)加快人才招引培养。与华侨大学共建数字研究院,至少招收100名大数据等相关专业方向“四新”交叉学科人才。积极开展数字领域项目、人才、技术和资本交流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举办8场以上高水平的行业峰会、发展论坛、创业路演等活动。设立数据经济领域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具备数字化素养的企业家和产业工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十五)不断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重新修订《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加大对5G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经济新兴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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