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07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的信息公开由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泉州市信息化政策文件;

      3.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工作动态;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范围可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选择《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1.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向我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5层

      咨询电话:0595—22980576

      传真号码:0595—22983030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二)申请内容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单位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选择本单位,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