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回应,不断增强地震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
(二)基本原则
围绕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
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初步实现多领域、全覆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初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力量进一步加强,初步实现专业化、精准化。切实通过扎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年度确定的各项防震减灾任务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在全市创一流、站前列。
二、方法步骤
(一)健全领导机构
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会议安排部署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明确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讲清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和深入融入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政务公开内容
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业务收费项目,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1.全市防震减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不含具体数据和项目)。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3.地震系统相关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5.地震系统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6.全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7.机关行政职能、主要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各科室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
8.机关办事纪律、监督措施、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9.重大事项:执行上级政策作出的决议、决定;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群众利益的重大调整。获得的各种荣誉、奖励等情况。
10.行风事项: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的各项措施;承诺内容的兑现,处罚规定的落实等情况。
11.财务事项: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结论,综合财务收支计划;重大基建项目等实施程序和进度。
(四)公开形式和时间
1.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泉州市地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
(2)通过市政府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
(3)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
2.公开的时间
(1)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实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2)对信息公开选项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应当在公文制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3)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公开内容公开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经办人员积极主动,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形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机制。加强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完善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行机制,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增强用户体验和政务公开效果。
(五)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对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无效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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