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4-0201-2025-00002
- 发布机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内容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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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个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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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八五”普法规划、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等 |
《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优待抚恤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涉及双拥、退役军人安置、优抚等与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政策法规。 |
服务管理对象 社会公众 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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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
邱泽群(政策法规科科长) |
办公电话: 28386610 手机: 13599782928 |
2025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表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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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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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一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 2.二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等; 3.三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 4.四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宪法等。 |
1.一季度依托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 2.二季度依托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邀请法律顾问作《民法典》专题讲座; 3.三季度依托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4.四季度邀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作宪法专题讲座。 |
1.全年,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微信矩阵,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法律政策常态化普法活动,持续普及宣传和推送退役军人法律政策普法图文和微视频,现场为退役军人等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提供配套法律法规书籍和配套政策查阅。 2.第一季度,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3.5”学雷锋纪念日等相关志愿服务,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等,推动“蒲公英+退役军人”普法志愿服务落到实处,开展“蒲公英+退役军人”暨《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3.第二季度清明节和第三季度“9·30”烈士纪念日等,依托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等主题普法活动。 4.第三季度“8·1”建军节、福建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周,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市中院及其他相关单位等,组织开展“法律进军营”或“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主要宣传普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 5.第四季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参加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为主要形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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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季度,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3.5”学雷锋纪念日等相关志愿服务,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等,推动“蒲公英+退役军人”普法志愿服务落到实处,开展“蒲公英+退役军人”暨《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2.第三季度“8·1”建军节、福建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周,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市中院及其他相关单位等,组织开展“法律进军营”或“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主要宣传普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 3.第四季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参与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为主要形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 “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
第三季度组织全体干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第四季度组织领导干部观看网上庭审视频。 |
1.建设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等公共场所普法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分发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 2.建设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常态化普法活动,现场为退役军人等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提供配套法律法规书籍和配套政策查阅。 3.建设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微信矩阵普法阵地,持续普及宣传和推送退役军人法律政策普法图文和微视频。 4.依托泉州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等,积极探索开展“蒲公英+退役军人”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置普法宣传册栏,持续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法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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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泉州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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