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qz00144-02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泉财社指〔2025〕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8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16:09

    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加快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工作实施进度,根据《中共泉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410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20.7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808褒扬纪念主要用于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工作中涉及的14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环境整治美化和褒扬纪念宣传等。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二、请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42)相关要求,对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610


    附件1

     

    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优化提升项目

    下达金额

    下达金额

    本次下达金额

    小计

    1

    晋江市

    晋江市革命烈士陵园

    3.15

    4.5

    1.35

    4.5

    2

    内坑地区革命烈士纪念碑

    3.15

    4.5

    1.35

    3

    金井革命烈士陵园

    4.2

    6.0

    1.8

    4

    南安市

    安南永革命烈士纪念碑

    2.1

    3.0

    0.9

    5.4

    5

    岭兜革命烈士纪念碑

    4.2

    6.0

    1.8

    6

    诗山革命烈士纪念碑

    4.2

    6.0

    1.8

    7

    向阳乡坑头格革命烈士之墓

    2.1

    3.0

    0.9

    8

    惠安县

    惠安革命烈士纪念碑

    4.2

    6.0

    1.8

    3.6

    9

    惠安县革命历史纪念馆

    4.2

    6.0

    1.8

    10

    安溪县

    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

    4.2

    6.0

    1.8

    5.4

    11

    郭节烈士纪念碑

    2.1

    3.0

    0.9

    12

    东溪革命烈士纪念碑

    4.2

    6.0

    1.8

    13

    安南同边区革命烈士纪念碑

    2.1

    3.0

    0.9

    14

    德化县

    德化烈士陵园

    4.2

    6.0

    1.8

    1.8

     

     

    合计

    48.3

    69.0

    20.7

    20.7


    附件2

     

    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修缮)项目第二批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修缮)项目第二批市级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补助区域

    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0.7

    市级补助

    20.7

    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市级给予适当补助,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完成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补助数量

    ≥14

    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数量

    ≥10

    质量指标

    项目基本完成比率

    ≥90%

    验收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4月底通过验收比率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市级财政资金投入控制数

    20.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烈士纪念设施举行群众性祭扫、纪念活动覆盖率

    ≥90%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

    群众祭扫的满意度

    ≥8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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