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1-03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泉法普组【2022】4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泉州市信访局、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6
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信访局、司法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全面依法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党群(务)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泉州市信访局 泉州市司法局 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2年6月6日 (泉州市司法局代章)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市上下营造依法有序信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年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学习贯彻《条例》,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政治素养,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抓好学习部署。切实增强各单位学《条例》、用《条例》、宣传《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将《条例》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和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有关会议议题,进一步从思想上把握信访工作的最新具体要求,及时跟踪报道和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解读资料等形式,对全市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把握准确核心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强化宣传阵地。在接访大厅公布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等法定程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在泉州信访微信公众号开辟宣传专栏,每周至少发布3条《条例》解读、工作动态信息等,扩大宣传效果。积极向市主要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报刊、杂志和内部刊物推送信息,组织《条例》宣传、引导社会舆论。 (四)丰富宣传活动。组织一期“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条例》解读专题讲座;邀请省信访局业务处室、市委党校老师开展条例培训讲座;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组织现场咨询、法治宣传,促进《条例》进基层、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征订《条例》单行本、解读本,制作折页、横幅、展板、图片、宣传栏、宣传品、短视频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准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市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研究谋划,周密部署实施。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信访部门与宣传、司法等部门联动,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平台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举办群众参与度高、接受度广的活动,提升宣传效果。 (三)强化舆情管控。挖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凝聚形成做好信访工作正能量。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认真做好总结。及时收集活动资料,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8月1日前报送市信访局政务网邮箱,联系人:泉州市信访局综合科王华章,联系方式:222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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