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1-0300-2025-00008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1
填报单位(盖章):泉州市信访局 主要负责人: 报送时间:2025年2月13日
内容 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信访局 |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及重要配套政策、《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
综合科 |
陈菲菲(综合科负责人) |
办公电话:222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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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泉州市信访局 主要负责人: 报送时间:2025年2月13日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 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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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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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访局 |
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1、一季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信访工作法治化;2、二季度《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决定》;3、三季度《档案法实施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一季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信访工作法治化;2、二季度《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决定》;3、三季度《档案法实施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1、二季度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等。 2、通过微信公众号、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
1、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律师接访群众活动。 2、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
二季度、四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录像;三季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
1.“舒心小站”心理疏导室 2.法治文化墙 3.“聚心坊”职工之家、信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4.群众来访接待大厅信访法治宣传窗口 5.信访评理室 6.微信公众号等 |
无 |
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泉州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
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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