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5-02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泉数字办〔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数据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1
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DeepSeek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市各领域的深度应用,现将《泉州市深度求索(DeepSeek)赋能政务提效与产业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泉州市深度求索(DeepSeek)赋能政务提效与产业升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深度求索(DeepSeek,以下简称DS)技术在我市政务、产业等领域的应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赋能政务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DS大模型的技术优势,推动政务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省领先的“DS+政务”“DS+产业(行业)”创新示范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试点应用阶段(至2025年9月底):在政务应用方面,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DS算力基础设施及合适版本的DS大模型,选取工作基础较扎实、可快速凸显成效的业务开展DS试点应用(见附件1),形成试点工作经验。在产业(行业)应用方面,坚持“由引到用”,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文旅、医疗、教育、应急、商务、环保、制造业等数字化水平较高的行业优先引进行业大模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融合应用。
(二)示范应用阶段(至2026年12月底):结合《泉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工作任务推进实施。在政务应用方面,规划建设市级人工智能赋能公共支撑平台,聚焦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和创新应用示范,选取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综合效益明显的业务开展DS典型场景应用,形成示范创新效应。在产业(行业)应用方面,推动“从用到造”,鼓励企业在引入行业大模型基础上,通过训练、调优等方式进行二次开发形成细分场景模型,在研发设计、预测性生产、智能营销等方面开展多场景、多层次人工智能集成应用,打造一批“DS+现代制造”及“DS+其他领域”应用场景标杆(见附件2)。
(三)推广应用阶段(至2027年12月底):建立完善DS融合应用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安全等保障体系,持续推动DS在我市政务、产业领域的应用,形成“智能+政务+产业”深度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成为DS赋能政务提质与产业升级标杆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DS应用调研(2025年3月底)。重点围绕政务服务及产业应用领域,面向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征集DS应用试点、示范(典型)场景,并开展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及AI服务商调研摸底。
(二)试点部署DS大模型(2025年6月底)。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整合现有政务云平台算力资源,采用国产化算力完成合适版本的DS大模型的本地化部署,为各试点应用提供普遍智能算力支持。二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AI服务商在政务网部署DS算力一体机,满足特定场景业务试点应用需求。
(三)开展“DS+政务”试点应用(2025年9月底前)。遴选5个政务领域项目开展试点应用。具体包括:协同办公平台辅助写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智能审批服务,政策找企平台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泉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知识库应用,市级汇聚共享平台政务数据质量核查监测(详见附件1)。在试点过程中,根据业务需求紧迫性、技术条件成熟度等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拓展应用。
(四)规划建设政务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平台(2026年12月底前)。以“城市大脑”项目城市云平台为核心载体,初步构建集智能算力、高质量语料库、DS基础大模型、行业大模型为一体的全市统一的政务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平台,为市县两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提供基础平台支撑。
(五)打造“DS+产业”试点标杆(2026年12月底前)。以创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为契机,充分利用DS低成本、高性能和开源的特性,聚焦纺织鞋服、食品饮料、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积极引导企业部署本地化DS模型,打造一批“DS+现代制造”应用场景标杆,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与产业链协同(详见附件2)。
(六)拓展DS典型场景应用(2026年12月底前)。在巩固试点应用的基础上,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筛选一批典型高频应用场景,开展DS+文旅、DS+医疗、DS+教育、DS+应急、DS+商务、DS+环保、DS+审计等方面的应用创新(详见附件3)。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数据局牵头负责政务服务领域试点示范应用并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行业试点示范应用,市工信局专项负责智能制造领域应用推广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共同参与,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DS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泉州先进计算中心,扩容建设智能算力数据中心,为社会提供智能算力支持及基础平台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引导属地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有序、集约投资扩建智能算力基础设施。
(三)加强数据要素供给。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深化福建省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持续推进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实施公共数据治理工程,推进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重点鼓励泉州市数据企业建设数据标注基地,建立高质量的行业大数据集。
(四)建设DS产业发展平台。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支持属地高校依托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设立政校企联合人工智能科研基地、产教融合平台、联合实验室和中试基地,推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的探索与应用创新。依托规划建设中的全要素数据生态产业园,建设DS产业链发展平台。
(五)加强DS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将AI服务提供商纳入泉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库。发挥《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引导作用,对AI服务提供商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予以支持。
(六)加强DS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属地高校设立DS相关专业课程,开展DS技术实训教育、有组织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院所组建DS人才团队等,为我市DS应用研究提供充足的智库支持。
(七)加强安全保障。同步规划建设信息安全技术系统,建立网络安全监测机制,实时监测网络安全态势,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风险。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加强合规应用监管,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安全、合规的框架内运行。
(八)加强培训宣传。将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等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公务员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宣传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产业中的应用,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附件:1.DS+政务领域试点应用场景
2.DS+现代制造试点应用场景
3.DS+其他领域拓展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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