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qz00144-0201-2022-00001
- 发布机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6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编制,结合2021年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14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8386616,电子邮箱:qztyjr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紧紧围绕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优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17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各类信息630篇,其中原创信息339,累计阅读次数达183124。联合东南网拍摄抗美援朝、抗战老兵系列专题片《烽火记忆》,在《福建日报》、“学习强国”福建平台等刊发,累计点击量突破1000万次。
1.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推动政策落实。主动公开泉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通知、名单、典型事迹等信息,并同步更新在“重点领域”版块。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技能”培训,全市共开设31个班,1492人参训,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助推就业创业。挂牌18个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3个园地获评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二是主动公开《2021年度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以普法阵地建设为抓手,以《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学习贯彻落实为具体内容,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年”高质量发展。“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线上《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被学习强国刊载,“三推进三融入”等有关经验做法2次被省厅行文推广,获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建设。12个县级服务中心、131个镇及服务站成功创建“示范型”服务中心(站),总体达标率81.1%,居全省首位。四是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史志研究室开设“百年红色记忆 泉州党员英烈谱”专栏,目前已完成100名泉州党员英烈故事挖掘、收集、整理。开展“星火讲师团”活动,累计开展宣讲活动30余场。组织开展“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活动,多渠道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共为39名烈士寻到亲人。组织开展全国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荣获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获奖总数位列全省第一。
2.规范做好财政资金及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推进本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2021年度本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及说明、2020年度部门决算,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本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的详细“账单”。及时发布采购公告、招标信息等,方便采购人、供应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2021年全年政府集中采购11次,采购总金额165172元。
3.其他应主动公开事项。规范做好机构设置及权责公开,及时更新市退役军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主动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保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规范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决扛起本单位制定或带头起草的政策文件解读主体责任。及时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力度的建议》,并完整公开答复函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快速传播宣传作用,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均通过“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
2.加强政务公开形式内容规范管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干部任免等公告、通知,依法做好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草拟公文并明确公开属性,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要求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版块发布调查征集4条,了解我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对挂网公开不规范、不严谨、不准确的,及时整改到位。同时,积极联系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等多家知名媒体及时公开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布置推进阶段工作,保证我局政务公开有序有效开展。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受理、分派、答复、归档等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退役军人部门系新组建部门,2020年底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刚刚明确定秘范围,尚未传达至地市级,大量政府信息内容无法界定公开与否;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有待于拓展新的展示方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尽快明确事务部所界定的定密范围,并及时组织学习,梳理已发布及制定中待发布的政策法规目录,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模式;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内部联络制度,加大培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