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2-00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泉审党组〔2025〕51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审计局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9
为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分工和实行AB角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骆振军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主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李锦忠党组成员、总审计师、三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骆振军局长外出时,由李锦忠总审计师主持审计局工作。B角为陈延民同志。
三、陈延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机关党总支(人事教育科)、综合保障中心,协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B角为李锦忠同志。
四、林焱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和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B角为苏毅同志。
五、苏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B角为林焱同志。
六、黄清安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B角为李锦忠同志。
中共泉州市审计局党组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